江西新余:开展自查自纠,串通投标等问题不容忽视

政府采购信息网 张静 2023-09-04 13:43:17

“今年以来,江西省新余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结合新余市实际情况,多措并举,深入推进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优化升级,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效率。”江西省新余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指导科负责人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2023年初,新余市财政局就制定了2023年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计划,明确了工作目标和10项重点举措,新余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了明显改善。

开展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突出问题阻碍政府采购领域健康有序发展。李文霞介绍,围绕解决上述问题,新余市财政局按照“统一部署,联动执法,分级负责”的原则,出台《新余市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等7家单位组成的工作专班,建立对供应商、评审专家、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评价体系,运用大数据分析打击围串标预警分析系统。

据悉,新余市财政局组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围绕专项整治的具体内容,结合政府采购举报线索、内控制度、流程漏洞和预防惩治手段等突出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共收到自查自纠表216份,查摆问题196个,整改完成196个。期间,新余市财政局收到举报信1封,已移送市纪委信访室;收到投诉1件,依法认定投诉成立,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收到质疑1件,经调解处理,责令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编制采购文件。另外,新余市财政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随机抽取20家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登记、从业条件等内容进行核查,进一步加强采购代理机构管理,规范代理机构从业行为。另外,新余市财政局从县区及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采取集中办公方式,对参与供应商5家以内、综合评分畸高畸低、最终报价异常接近或呈规律性报价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筛查,共抽查全市(含县区)120个项目,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惩处。

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部分预算单位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还存在一定差距,比如,政府采购监测指标中的政府采购项目签订及时率,存在部分单位未按照法定时间30日内签订合同。”江西省新余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指导科李文霞介绍,为解决上述问题,新余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升2023年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监测指标的通知》,成立工作机构,建立季度工作提示机制,每季度对工作推进缓慢、未全面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的单位及县区进行预警提示,对多次提示后仍落实不力的县区及市直单位进行约谈提醒,落实落细各项监测指标要求,切实提升监测指标分值。

除此之外,新余市财政局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要求,印发了《新余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的通知》、《政府采购常用法规及政策汇编》和《新余市采购人工作手册》等,明确了采购人主体责任有关事项,还举办了2023年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积极开展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普法宣传活动,提高了采购人依法实施采购活动能力,进一步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上述负责人表示,接下来,新余市财政局将从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推进政采贷、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监测指标、推进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行业警示教育、推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落地等方面,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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